审稿专家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表现为哪些?
在学术界,学术不端行为并不仅限于论文创作者,审稿专家相同需求遵从严厉的品德规范。作为学术出书的重要环节,审稿进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学术开展至关重要。本文将讨论审稿专家在评定进程中或许会呈现的几种学术不端行为,并对其进行分类和剖析。
审稿专家在评定中应秉持学术诚信,但有时他们或许会因种种原因而违反这一准则。这种违反学术品德的行为首要体现为:
1.视若无睹的缺点:审稿专家或许成心疏忽稿件中的实践缺点或学术不端行为,导致不合格的论文被承受。
2.非学术要素的搅扰:在评定中,若根据作者的国籍、性别、民族、身份位置或单位性质等非学术要素提出审稿定见,明显违反了学术评定的初衷。
2.与作者的非正式联络:在非匿名评定的情况下,未经期刊答应与作者直接交流,或许会引起评定定见的偏颇。
3.暗里影响修改:经过非正式途径对修改施加影响,左右宣布决议,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学术评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。
2.不妥引荐:向修改引荐与特定稿件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审稿专家,进一步加大了评定的不公正性。
2.私行运用研讨成果:未经答应运用未宣布稿件中的研讨内容,侵犯了作者的知识产权。
3.与评定无关的运用:将所审稿件的内容用于与评定无关的意图,破坏了评定的公正性。
1.未经授权的运用:未经作者或修改的答应,运用自己评定的未宣布稿件中的内容,侵犯了作者的权益。
2.缺少引注:即便取得答应,若未加引注或阐明而运用这一些内容,也归于学术不端行为。
1.运用评定信息:运用取得的保密信息来为个人或工作开展获取利益,破坏了评定的诚信。
2.不正当的权力运用:经过评定权力获取不妥利益,例如引荐个人了解的作者而非优异的研讨成果。
1.不陈述道德问题:发现论文存在研讨道德问题但未及时奉告期刊,延误了问题的处理。